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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更生法】
作者: ღ小☞Kღ 日期: 2008.03.12  天氣:  心情:
更生法案:
      適用對象:
1.自然人(五年內非企業負責人)
2.月營業額低於20萬↓‧
3.無擔保債務低於1200萬↓‧
4.高循環利息,無能力還款者‧
5.收入證明‧
6.債務列呆帳,薪資被法扣,房子被假扣押‧
   更生好處:
1.以總負債保證3成左右贖回債權,其餘部分免責‧
2.無息‧無違約金,分期6年償還(72期)‧
3.薪資法扣會停止,資產被假扣押會解除‧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假如:負債為200萬,透過更生法案,本公司已3成贖回債權,等於200萬更生後,你只要以60萬還清債務,而且以6年(72期)償還,等於一個月,只要繳8330元,繳完6年(72期),就可贖回債權,其餘的140萬免責‧
聽到這裡,你會跟我一樣第一個反應是說,哪有這麼好的事情,但是這絕對是真的,根據民國96年6月8日,立法院三讀通過‧民國96年7月11日,總統公佈,公佈後9個月開始實施,也就是今年4月11日開始實行,這就是幫助債務人有個更生機會,不必每天面對催收的日子了,但更生法一生只有一次,所以請交給專業人士處理!!詳細內容請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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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8-03-14 09:28
她, 48歲,亞洲其他,娛樂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8-03-14 01:15
她, 48歲,亞洲其他,娛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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