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1441857
 簡簡單單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研究所迎新趣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誰說一定要有另一半才會幸福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嘉義地院實習趣
作者: 簡簡單單 日期: 2010.09.29  天氣:  心情:

今天到嘉義地方法院"法院實習"課程第一站,是觀護人室,透過一系列的參訪及解說,讓我對於觀護人有了好多不一樣的認知,對於少年事件處理法的運作,也確實了解很多,這是跟我在以往課堂上所學習到的截然不同,我們還旁聽了少年法庭開庭、少年諮商、採驗室參訪、少年候審室參訪..等,讓我覺得,其實,我國對於少年犯的保護及犯罪後的相關措施是非常用心的,對於少年犯"宜教不宜罰"的理念,今天也讓我真正感受到了,或許這些是一般社會大眾所無法感受也無法親身體驗的經驗的,但透過今天的參訪,其實,我發現,國⋯⋯家還是有那麼一點點作為的吧!至少今天看來是如此啦!開始對於觀護人工作產生了莫大的興趣,如果說法律人一定要以律師、司法官為志向,那麼我也要選擇當"少年法庭"的法官,因為超級和藹可親的!很適合我喔!哈哈XD。今天的參訪也讓我認識到原來少年法庭和一般法庭不一樣,少年法庭是會議桌式的,法官、書記官、法官助理、少年調查觀、少年、少年法定代理人...等相關人員,竟然是坐在同一張桌子上,而且相關法院人員是不著法袍的,連法官也是,法官在審理案件時,竟然是用一種口頭勸導的方式,一方面輔導少年,一方面也輔導家長,真的很特別,有別於以往在法院開庭審理法官高高在上、嚴肅的形象。
標籤:
瀏覽次數:102    人氣指數:2242    累積鼓勵:107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研究所迎新趣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誰說一定要有另一半才會幸福
 
住戶回應
 
時間:2010-10-01 02:07
他, 52歲,亞洲其他,經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0-10-01 01:11
他, 52歲,亞洲其他,經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0-09-30 00:21
他, 37歲,嘉義縣,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0-09-30 00:16
他, 37歲,嘉義縣,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