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很生氣 所以日記用久違的黑色寫 昨天看新聞 聽說 蘇建和三個人又被判死刑 頓時 不知道該說什摸 李昌鈺博士很有名對吧?! 李博士很有權威對吧?! 既然大家都推崇他 就表示他有一定的程度 人家都說一人一刀 爲啥那些大粒頭的芝麻法官檢察官不接受? 既然不接受 不採用 那你們又何必要李博士大老遠飛回來? 再再的有證據顯示他們三個被刑求 再再的有證人作證 當時有人回到家 為何檢察官不採納? 證人是某人的鄰居 不可能連鄰居都認錯吧?! 還有贓款 這個更令我覺得台灣的檢調系統跟搜查系統都是垃圾!! 你們知道美國警察怎摸搜索嗎? 一定要有證據跟搜索令才可以進入民宅 隨便從蘇建和家拿一些零錢就說是贓款 太牽強! 上面有指紋嗎? 有辦法證明是吳銘漢家的錢嗎? 沒辦法 更好笑的是 那天去的警察 沒有搜索令! 等於是私闖民宅 這樣的證據 我們偉大的檢察官 法官 居然採納!!!!!! 而後來 他們有開會 有拿出搜索令 時間點卻不對 事後才開出來 這不是知法犯法的偽造嗎!!! 還有 他們被警察拘留了24小時才開始錄口供 根據我們偉大的法律顯示 不管有罪沒罪 24小時內一定要有結果 也就是不能拘禁超過24小時 偉大的警察們不知道這條嗎? 為何大家都可以睜眼說瞎話? 我不懂 一件案件可以拖16年是怎樣? 過失殺人也早就出獄了好嗎 好!就算你們硬要靠自白書判刑 快點行刑阿!! 快阿~ 三條人命 碰!碰!碰!就葛屁 一切都回歸平靜 爲啥你們硬要拖? 這樣的鬧劇哪時候停止? 不可否認 沒有證據證明他們有涉案 也沒有證據證明他們不是兇手 警察跟檢察官的心態是啥? 為何不找證據? 硬要靠自白書? 自白書可以當證據嗎? 拜託!錄影帶都只能當"參考"證據 自白書算哪跟蔥!!!!!!!!!!!!!!!!!!!! 有種就殺了他們三個人 然後再接受良心的苛責吧! 只會找代罪羔羊的討厭大粒頭!! 只會苛待百姓 只會自己享樂 請問你們爲百姓做了啥? 這摸厲害的話... 為何前桃園縣長_劉邦友命案遲遲不破?? 是不破 還是無能? 我對台灣法律真的太失望...
也只能希望這鬧劇快點結束
就是這樣 我才更覺得台灣沒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