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街上和行人隧道裡,我們總遇過衣衫襤褸的人,而在他們前面,一定有一個盛錢的器皿。 一般,我們統稱他們為「乞丐」。但其實在這類人之中,應該要分成兩個層面:一,是賣藝;二,是行 乞。 賣藝者,一般衣著比較光鮮,有時候還會架著墨鏡,一面手持樂器一面唱唱歌,憑自己的能力來吸引途 人的注意。 他們不是乞飯,是表演,你欣賞的可給他們一點打賞,不欣賞的,他們不會要求一份一毫。 而另一種人,卻是完全行乞。他們的造型一定是蓬頭垢面、衣不蔽體的,而專長是把自己的一身缺憾和 爛肉大大方方的橫在你面前,讓你去可憐他,然後施捨幾個錢。 有一些不停叩頭、有一些一動也不動的睡在地上、有一些甚至會在紙皮上寫幾個字告訴你他的苦況...但 總括來說,這些行為只為博取你的同情心。 以前當我走過這些人,我只會給賣藝的一群一點打賞,很看不起行乞的人。每個人出生也總帶著尊嚴, 沒人會甘願讓人任意踐踏自己,總覺得他們對別人卑躬屈膝,是對自己的侮辱。 不過,當經歷過愛情,我們才知道原來這世上還有很多事會讓人無能為力的,作賤自己。; 在喜歡的人面前,我們又何嘗不是用盡我們的力氣去吸引他停留,使出渾身解數去請他打賞? 打扮得漂亮一點、表現得溫柔一點、為他洗衫煮飯、做他喜歡你做的事...即使有時我們不願意做,但是 為了取悅他,總會忍受。 在愛情裡,賣藝和行乞分別不大,因為「賣藝」之後,始終會「乞討」,向所愛的人乞討愛情。 愛得久了,然後終有一天我們連原來表演的力氣也失去,只是不停的要求他會愛我多一點、會遷就我多 一點、會重視我多一點,只要他的 眼內有我就成了。因為他付出的不夠,所以越要乞憐。 曾幾何時我們看不起乞丐,但是在愛情面前,我們都做過乞丐 「賣藝」和「行乞」性質很相似,不過前者比後者,多了一點點的尊嚴。 在愛情裡,從沒有同情和可憐。 人家不留步,即使再怎樣勉強的 拖著別人的腳不放,叩頭叩到頭破血流,人家也不會可憐你一眼。 乞求別人的愛情,只是作賤自己,然後讓人看不起,讓人討厭自己。
所以把握住自己的幸福 珍惜彼此 就算不愛了~不戀了 最算只是個回憶 幸福他還是來過了
沒錯~謝謝你的見解 每個人都有憐憫之心 但是每個人用的地方不同 有的人放在感情 有的人放在事物 但也希望是真正可以幫助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