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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女子纏足:成為男子玩物
作者: 〃Celina〃 日期: 2008.05.02  天氣:  心情:


女子纏足:成為男子玩物

  纏足以媚男子,是中國傳統性文化的「國粹」。據說南唐李後主,有宮嬪娘,纖麗善舞,乃命作金蓮花,高六尺,飾以珍寶、網帶纓絡,中作品色瑞蓮。後主令娘以帛纏足,屈上作新月狀,著素襪行舞蓮中,迴旋有凌雲之態——這就是中國婦女纏足的起源。

  及宋代,女子纏足開始推廣,到元朝,情況繼續發展,到了明朝,纏足風氣更盛,坊曲妓女無不以小足為獻媚男子之具。小腳是中國婦女以痛苦換來的取媚男子的「人造第二性徵」。女子纏足,要蒙受極大的痛苦。俗語云:「小腳一雙,眼淚一缸」。女子纏足約從四五歲起。纏時先將拇指以外的四指屈於足義,用白棉而裹緊。等腳型固定後,穿上尖頭鞋。白天家人挾之行走,活動其血液;夜間將裹腳布用線密縫,以後日暮途窮復一日加緊束縛,使腳趾彎曲變形,最後只靠指端的大拇指行走。要纏到「小瘦尖彎香軟正」才算完事。

  清朝統治者剛入關,認為女子纏足是陋俗,從順治二年下詔嚴厲禁止。康熙七年(公元 1668年),大臣可熙奏免其禁,於是民間又可以公然纏足了。入關旗人婦女也紛紛倣傚。到了乾隆時,多次降旨嚴責,不許旗女裹腳。於是,旗女終於保住了他們的「天足」,而漢女卻像得了小腳癖似的,纏足成風,不可收拾。

  女子纏足,給她們的生產、生活帶來各種不便,使她們在生活上、人格上更加依附於男子,成為男子的附庸和玩物。這種畸形的性文化還影響到人們的性審美觀。在解放前的農村,婦女們都深知裹腳重要,叫作「烏頭小腳遮半邊」,其意謂女子容貌生得差一點無妨,只要有一頭烏髮和三寸金蓮還是可以以美遮醜的。

  清王朝統治中國近三百年,為了其統治的秩序大肆弘揚封建禮教,被吃掉的婦女之多為歷代之最。封建性文化思想習俗得到空前的強化傳播,流毒甚廣,它造成的性神秘、性無知、貞節觀等變態心理一直影響到當代的不少人,甚至影響了整個民族的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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