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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一個男生的臨終日誌
作者: KAO老鬼 日期: 2014.04.02  天氣:  心情:


早上,李哲按照張中平的約定來到了他家,他看了看手錶:八點二十。 張中平就是讓他八點二十去他家找他的。 綏芬河是一座盆地城市,​​東南高,西北矮,李哲來到了東環路附近的一片平房區,這是本市最後的一片平房區,其他地方都蓋起了高樓。

李哲走到了張中平家的門前,他剛用手去敲門,門卻自己開了,李哲朝屋子裡看——裡面一片安靜 ,他推開門走了進去,赫然發現張中平趴在電腦桌上死了! 李哲急忙拿起手機報警:“餵,110嗎?我這裡發現了一具屍體……”

李哲打完電話走到了張中平的旁邊,雖然他知道不能破壞現場但他還是想要先觀察觀察,張中平的血灑了一地,右胳膊垂在空中,血就是從右手大動脈裡流出來的,此時那裡的血已經凝固了。 李哲還發現這屋子裡的門窗完好無損,窗戶都是反鎖的。 而門雖然沒有反鎖但是也沒有發現被強行踹開的痕跡,即使有人進入了房間裡,張中平也不可能坐在椅子上一動不動,而且他是趴在電腦桌上的,死的如此安詳。 所以李哲開始懷疑,張中平可能是自殺!

李哲看到張中平面前的這台電腦的qq空間打開著,頁面顯示著他保存好的一篇日誌 ,上面的“我的臨終日誌”幾個字特別顯眼,李哲好奇的往下看——

當你們看到這篇日誌的時候,我已經去了另一個世界,一個真正屬於我的世界,不要怪我無情,只因為我在這個世界已經一無所有了。

我是一個沒有家教的孩子 ,在我三歲的時候母親就和別的男人跑了,扔下我和爸爸 ,而我爸爸卻是個酒鬼,每天都喝酒,他喝酒喝多了就用皮帶打我,他都打壞了好幾條皮帶了,雖然我經常去找警察,但是警察來了就是說幾句就走了,然後我爸爸就更加沒命的打我,任憑我怎麼哭他也不肯罷手。 要不就是賭博,我們家的經濟來源就靠爸爸的賭博,最終,我爸爸把家裡的積蓄都輸光了。 後來,他把我扔到了奶奶家,奶奶是個蠻橫不講理的人,我一看到她的臉就感到害怕 。

到了奶奶家我整天吃不飽飯,每天都要掃地、飯後刷碗、收拾家務,做不好就要挨打。 我每天都要聽她罵我,有時候爺爺也會打我,說我是野種,是我拖累了我爸爸, 記得有一次,爺爺一個耳光打得我右耳朵就听不見了,後來我的右耳朵就一直聽不見任何聲音,我知道,我被他打聾了。 我每天都超負荷的給他們幹活,可他們根本不拿我當人看,稍微幹得慢一點就會遭到一頓毒打,累得我每天都在課堂裡昏睡過去,而我的學習也隨之一落千丈。

到了初中,我轉到了第三中學,有一個女生很吸引我,她叫周春霞,她很漂亮 ,她幾乎是我們班最漂亮的一個女生。 她說這個名字代表她將像春天的晚霞一樣美麗 。 初中三年裡我一直偷偷盯著她看,但是,我一直沒有表白的機會 ,我想放學等她,偷著和她說,但是我一直都沒有機會,有好幾次好機會,我想告訴她我愛她,但那時我還很懵懂,本想告訴她,但還是害怕地縮回來了。

好不容易熬到了初中畢業 ,畢業前幾天我奶奶就去世了,我真的好高興 ,奶奶的去世讓爺爺一病在床,我根本就沒有去照顧他,那種受累的日子終於到頭了。 那天中午我們在校門口離別。 這天,我看到周春霞一個人往家走,我急忙跑到她身邊說:“餵……你現在 回家嗎?”一時間 ,我不知怎麼回事不會說話了。 她只說了一聲:“嗯。”

我看到周圍沒人了,就告訴她:“周春霞,我想說,我喜歡你,三年了,我一直都沒說。”此時我臉上汗如雨下。 而她卻異常的鎮靜,她說:“我不想這麼早談戀愛 ,我還要上高中,不想因為這件事影響到我的學習。”說完,她就在我眼前走了,而我卻站在原地,沒有去追她。

三天后,我們同學打算臨走時再聚一聚。 那天我來到了我們三中的門口和他們見面,我發現周春霞也來了。 我們一起上了車來到了西城區的立苑山莊里,這是一座坐落在山里的一個山莊,有美食、體育器械、健身房、釣魚池、有的在釣魚池邊上釣魚,有的用呲水槍打水仗,我沒有和他們一起打鬧,我一直偷偷地看周春霞,她好像玩得很開心 ,那天我們在山莊里玩了整整一下午。

將近五點的時候,我跑到山上摘下一把鮮花,他們完全沒顧忌到我,我摘好了花後走到了周春霞的面前說:“ 兄弟們,你們給我做個證,我愛周春霞,讓她做我的女朋友吧!”

其他人都激動地尖叫著,然後他們喊:“周春霞,同意他吧。”

可是周春霞瞪了我一眼轉身尷尬地走了,在場的所有同學都愣了! 幾名女同學去追她,我一時不知如何是好,那天我們就這樣草草地散了。

回到家我一腳踹翻了桌子,然後又扔碎了幾個水杯,但是,我心裡的怒火還是沒有壓制下去,我轉過身一拳打碎了窗戶的玻璃,血順著我的手流淌了下來,我沒有感到一絲的疼痛 。 從那以後我的脾氣越來越暴躁了,有時候聽著MP3裡的《 愛情復興》聽著聽著我就會一把扯斷耳機線,然後把MP3摔在地上猛踩幾腳,還有的時候正吃著飯,突然扔起盤子把菜潑得滿屋子都是。

日子久了,家裡就沒有了經濟來源,爺爺也去世了,這個家裡只有我一個人了,為了生存,我在一家電腦公司當學徒修電腦。

當學徒每月工資只有五百元,除了吃喝也剩不了多少了。 周春霞在高中上學,我心裡依然放不下她,我省吃儉用省下來三百多塊錢,用這三百多塊錢買了一大把玫瑰花。 那天午夜,我來到了她的學校門口,綏芬河只有一所高中和一所職業高中,所以找到她很容易。 還沒有放學我就等不及了,我手捧著玫瑰花焦急地左右打轉。

不一會,學校放學了,一群學生從我身邊走過,我仔細地尋找人群中的她,他們看著我手裡拿著玫瑰花都偷偷地議論著,我能聽清,他們議論我很癡情 ,我心裡得到了一絲的滿足 ,興許周春霞會感動 。

不一會,我看見了周春霞,我急忙跑過去,她​​一愣! 旁邊的她幾個同學立即跑了,邊跑還邊說:“周春霞,加油哦,你的男生很不錯哦。”

周春霞一臉冷淡,她冷冷地說:“找我幹嘛?”

我說:“這是我給你買的,收下吧,那天是我的不對。你就給我一次機會,我肯定會對你好。”周圍的人都笑著看著我們,他們都認為我們現在很幸福 。

她藐視地看了我一眼說:“ 無聊 !”

她一把推開我,我手裡的玫瑰花沒拿住一下子掉在了地上。 我看見她鑽進了一輛車裡,我急忙跑過去,但被一個四十多歲的老男人攔住了,他說:“我是周春霞的父親 ,她不愛你你不應該強求。”

“可是,我真的會對她好,我敢發誓。”

“行啦!我理解你,我也相信你會對我女兒好,但是,愛情這東西不能強求,你越是追求它,它離你就越遠,你應該去找一個愛你的人才對,彼此心心相印才能過好以後的日子。”

“我……可是我心裡沒有別人 ,我的心裡只有她。”

“算了,我還要送我女兒回家,你先留下你的聯繫方式,以後咱們好好聊聊。”

我告訴了他我的工作地址,然後,他就開車送走了周春霞。 學校的師生都走了,我買的那束玫瑰花早已經被那些人踩爛了,這是我省吃儉用的辛苦錢,就這麼沒了,看著這花我就好心疼 。

後來,周春霞的父親到公司裡找過我,我們倆吃了一頓飯,他這幾天一直都告誡我如何尋找自己的快樂 ,他有一句話說的特別有道理:愛一個人就是給她幸福,而不是佔有,即使在別人身邊她很幸福,那對你來說也是一種快樂,畢竟你愛的人在過著幸福快樂的生活 。

他的話沒有讓我減輕痛苦 ,反而越來越頹廢了。 每天下班以後我都會去花樣年華或芭娜娜裡喝酒,有好幾次我都喝吐了,吐得腸子都快吐出來了,但我還是不斷地喝酒,直到喝得昏過去,有好幾次我都是被警察帶走的。

我的工資根本不夠我花,有時候連飯都吃不上,一天午夜,我在家喝了很多酒。 然後我打電話給周春霞:“餵,周春霞,你現在來東俞花園,我有事要找你。”

她說:“現在都十一點了,我不想去。”

“你就來這一次,以後我就再也不糾纏你了。”

她答應了,我又買了一把玫瑰花,早早地在東俞花園裡等她,我等了很久她終於來了! 我急忙跑過去說:“我求求你就給我一次機會,你說我哪點不好,我肯定改!”

“你哪裡都不好,我就是不願意和你處對象,你趕緊走吧,以後別來煩我!”

說完,周春霞轉身就要走。 我急忙上去拉住她的手說:“你說我哪裡不好,你給我一次機會吧,我真的愛你啊……”

周春霞急忙甩我的手說:“你幹什麼!我要喊人了!我永遠不會跟你!”可我就是不放手 ,終於她抬起另一隻手狠狠地給了我一耳光,我愣了! 她哭著說:“我永遠不想再看到你!”她哭著轉身就走了。 這時,我心裡的怒火漸漸地浮了上來,我追上去,急忙掏出兜里早已準備好的水果刀,左手摀著她的嘴,右手用刀一刀一刀地朝她捅,她拼命地想掙開我,但我死死地抓住了她,右手機械般的一下一下朝她捅,我也數不清捅了幾刀,總之很多刀,漸漸地她不再掙扎了, 眼睛也閉上了。

我像魔鬼附體一樣看著滿手的血,鮮血早已把她的衣服染紅了。 午夜的大街一個人也沒有,我看了看四周沒有人,急忙背起她往山里跑,東俞花園本來就離東山不遠,我一邊跑心裡異常的興奮 ,因為她永遠是我的了,除了我誰也不能愛她! 我把她埋在了山上的一處四周雜草的鬆軟的泥土裡,我用手扒開了泥土,然後把她放進泥土裡,掩蓋好我看了看四周沒人就下山了。

從那以後,我每天晚上都在做惡夢,我夢見周春霞一臉泥土混著血飄過來,她猙獰地說:“你還我的命~你還我的命~”伸著彎曲的十指朝我抓來。 我一下子就坐起來了,原來是個夢,此時我滿腦袋都是汗。

有一天,她父母找到了我工作的地方,哭喊著向我要人,她母親一見到我就給我跪下懇求我:“求求你把我女兒還給我吧……你要多少錢我都給你……我們就這一個女兒……”她母親哭得很傷心 ,並且幾乎要昏厥過去了,但我還沒有告訴她周春霞已經死了。 她的父親頭上已經長出了幾根白髮,他惡狠狠地指著我說:“你把我女兒藏到哪去了!你不把她還給我我就叫警察抓你!”

他們真的叫警察了,但是警察從我這問不出什麼,二十四個小時後就把我放了。 也許是我做得天衣無縫,也許是警察們的工作效率低,竟然沒人知道是我殺了周春霞。

我每天早上在南環路和東環路這麼跑,一邊跑心裡面一直流著眼淚 ,從南環路的三中開始跑,那是我畢業的學校,我從那裡開始跑,一直跑到周春霞埋葬的地方,然後轉過頭,再往回跑。

我沒有感覺到周春霞一直留在我身邊,而是感覺她離我越來越遠了,我回想起她父親說的話:愛一個人就是給她幸福,而不是佔有,即使在別人身邊她很幸福,那對你來說也是一種快樂,畢竟你愛的人在過著幸福快樂的生活。 我常幻想, 如果她現在還活著肯定和別的男生手牽著手在花園裡散步,或者和她的同學一起開生日宴會。 但是她沒機會了,她的幸福都被我毀了!

這幾天我一直悶悶不樂,我都不敢出屋,只要一出門就會遇見周春霞的父母,不管在哪裡他們都會給我跪下向我要人:“我女兒在哪啊……你讓我見她一面吧……我求求你了……我真的好想她,我們不能沒有她……”她母親還給我磕幾個響頭,但我沒有告訴他們,無情地轉身就走了。

我感到我沒有得到她,而是失去了她,我每天就像行屍走肉一樣活著,我沒有朋友,一到冷冰冰的家裡我就感到我被世界拋棄了,還是我拋棄了世界?

這天我聯繫上了我的同事李哲,我告訴他明天上午八點二十來我家,並且叮囑他一定要來! 千萬別忘了! 我打完電話拿出那把殺周春霞的水果刀,我打開了電腦,把這篇日誌上傳到空間裡,我希望有人能看到這篇日誌,周春霞就埋在東山里——從東環路最北邊往山里走,一直走到分叉口,在分叉口的中間的草叢裡,那裡有一片沒有草的空地,她就埋在那裡!

我已經割開了我右手的動脈,血流了滿地,我的生命快要終止了,我希望有人看到我的遺書,讓我陪周春霞一起去吧。

李哲看完了這些警察也就來了,他把這篇日誌交給警察看,李哲和警察按照他寫的,從東環路北邊的路往裡走,走到分叉口中間的地方,那裡果然有一片草叢,草叢中間沒有草,而是光禿禿的一片,警察們用鐵鍬挖開那片空地,不一會,一具腐爛的女生呈現在大家的面前,警察聯繫了周春霞的父母,老兩口急忙跑過來,一眼就認出這是他們女兒的屍體! 他們當場就抱起周春霞的頭撕心裂肺的哭著,哭得那樣傷心,在場的警察們也都滿臉悲傷 ,沒人敢說話。

(本故事純屬虛構,如有重名作者概不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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