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戳解一種3C迷思 就像FACE BOOK的狀態一樣 相機就是相機((我指的是DC類 就算是它有標榜FullHD 並不代表它可以完全取代攝影機或DV 我承認當初可能是為了衝業績 一時沒講清楚,讓人以為有FullHD就比 攝影機或DV強悍 這是我的錯,因為我不知道你是為了錄影才選相機 7月買的相機到八月初 這位客人跑了五六趟 攝影方面的問題我都是不斷想辦法處理 聯絡業務,上班空個一小時測試,上網找解決方式,犧牲休假時間 一次一次解決 搞到我很累,得到一句意思意思的謝謝 甚至允諾機子本身有瑕疵一定可以退!!!! 假如真的用不理想,要盡快找我換貨,我可以讓你換其他款機子 (我想說她跑了好幾趟乾脆讓她換好了) 想說換貨起碼我好交代,客人都答應我要換TX7 基本上我相信那位客人的回應,也同時告誡自己一定要跟客人說標榜HD相機≠攝影機(DV)的定理 所以我都很小心翼翼寧願多花點時間了解客人要什麼相機才做推薦 現在九月初,我以為沒事了 拖了起碼一個月 才跑來跟我說要退貨,不打算換了 還被吐槽不是故意裝奧客而是我沒找到她理想的替換相機 ((我心想 幹,阿不是當初說要換TX7?)) 無所謂,都口頭說很好聽又沒有白底黑字做依據,機子用爽搞賴帳 該來的還是要來 我也得教訓了,別再做這種允諾了,別再相信這種客人 到後來都是錶人的 搞到後來讓我更吐血,客人算是我接待可是並不是掛我的業績 那之前的辛苦我也不想再靠北山小了,自己摸摸鼻子認倒楣,都過了 即使不是掛我業績,可是我推出去的相機好幾台 只有這台被退回來,我真的很賭爛 說到退貨 他馬的,別再跟我靠北山小七天鑑賞期不滿意退貨 對,消基會有規定 我還可以跟你說是第19條 可是眼睛睜大點 所謂七天鑑賞期不滿意退貨是指網路、郵購等虛擬通路購買才適用;實體店面並不適用此規定 除非店家明示標榜七天鑑賞期才算數 相對有算數的是針對新品有瑕疵實體店面才可以退換貨 消費要有頭腦做精算,不是用眼睛盯特價看 消基會的確是保護消費者 可是往往有歹念的消費者把消基會的規定斷章取義當武器來威嚇店家敲求退貨 那店家、店員的權益誰來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