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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美丽的婚纱照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愛情不應還有“前度情人”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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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愛 不要失去自己
作者: ♥ 小雨 ♥ 日期: 2009.08.01  天氣:  心情:

如果,这份爱,成了你的负累,让你不再轻松,那就放下;
如果,这份爱,需要改变自我才得以成全,也请你放下;
如果,这份爱让我们忘却了生活,茫然无措,还请你放下。

爱,让我们失去了自己,绝不会长久,因为它成了现实的翻版;
爱,让我们失去了自己,绝不会永恒,因为它已改了爱的初衷。
而没有了自己,让爱的人如何爱的起。

所以,爱了,就不要失去你自己。
不要太在意他(她)怎么看待,走好自己的路,该做什么就做什么,该怎么生活就怎么生活。
没有必要像一个寓言故事中的猴子一样,非要抓住自己的尾巴不可。
如果是自己的尾巴,你不用抓,尽管走,它自然跟随你左右。

真爱,应该是轻松的,甜蜜的。
相逢的喜悦,思念的甜蜜,相交的无穷快乐,别离的美好回味。
就算是一厢情愿,也有因为爱而灿烂的心田。
很多事情,其实很简单,
只是复杂的人类愿意去把它复杂化,
为了什么?只为了证明自己有思想吗?

什么东西都是适当的时候最好,
多一点,少一点,都会成累赘。
当那累赘压得你快窒息时,
有什么理由还坚持!
放弃会让自己快乐,就放弃吧!
毕竟,无论什么,都不可能陪你一辈子,
只有自己。所以﹐別人不接受你﹐你也要愛愛的去愛自己!

为自己而活,才能活出真正的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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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9-08-02 01:07
他, 50歲,台中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8-02 02:15]:

当有一天的你翻开就相簿,看见一张褪色照片,才想起有这个人的时候,就代表你已经将他遗忘了。

 
時間:2009-08-01 18:16
她, 29歲,新竹市,學生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8-02 23:55]:

是噢 谢谢噢 !

 
時間:2009-08-01 11:04
他, 47歲,新北市,建築營造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8-01 11:30]:

我真的很愛我自己的嘻嘻!所以很開心!
PS:自己永遠不會背叛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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